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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的现状与发展前景?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摘要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业现状 发展趋势 挑战 潜力 对策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一)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二)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 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 (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 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3. 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4. 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 5. 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7.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 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 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 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二) 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 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 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 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 (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 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 (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 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 (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 (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 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 (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 (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 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 (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 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 参考文献:1. 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12-01 2. http://www.cnceo.com/person/show.jsp?t=692 3. 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工程保险产品、服务和再保险:国际市场VS国内市场-工保网国际建筑市场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迁后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项目发包与管理模式。建设活动主体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意识,基于自身受到的风险威胁与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投保要求,对于工程保险保障有着较强需求。同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基于工程保险市场需求不断研发、完善工程保险产品与保险服务,有力推动着国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1、国际工程保险产品与服务分析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建设活动主体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十分重视利用保险力量对抗各类项目风险威胁。尤其在漫长的国际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各类建设风险的认知不断加深,对特定风险的保险保障需求不断提高,逐渐催生出较为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与创新应用的保险服务。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包括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工程本身(永久或临时)、施工用料、各类工程设备、工程机器等财产在建设或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建设施工与安装期间;保险标的包括工程本身、各类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财产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业主、承包商。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保险责任都围绕员工因意外伤害风险所产生的意外医疗、伤残或死亡补偿等费用赔偿而来,但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承保的是雇主对员工的意外赔偿责任,既能补偿遭受意外伤害的员工或员工家属,也能免除或减少雇主的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试运行阶段;保险标的包括建设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伤亡等费用赔付;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人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项目工程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责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运营使用阶段,最长保险保障期限可达完工后十年之久。其中,项目完工前的各建设阶段,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要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项目完工后则提供因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保障服务。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小业主。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指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勘察、设计、施工)因工作上的疏忽和过失造成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也较长,单项工程投保方式下保险期限最长可达8年,年保方式下保险追溯期最长可达15年。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围绕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物质及第三者责任损失而来,其目的为提供相关职业人员的风险应对与赔偿能力,保障保险事故形成的经济赔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具有公共牌照的机动车辆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损害或对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伤损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同工程一切险一样,也属于融财产损失保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财产保险,保险责任既包括机动车辆自身的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工程机械保险工程机械保险,是以各类工程机械设备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的损失赔偿为保险责任的工程保险。其附加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因此其保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三部分:工程机械财产损失赔偿、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操作人员意外伤害赔偿。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指由权利人直接向保险人投保,要求保险人承保义务人的信用,如果权利人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如承包商担心业务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作为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保障业主的支付信用,一旦业主未如期支付工程款,保险公司负责对承包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保证保险,是指由义务人投保,保险人以保证人的身份为义务人提供信用担保,如果由于义务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在义务人不能补偿权利人损失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替义务人补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拥有向义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如承包商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业主保证承包商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对业主赔偿相应损失。延迟完工保险延迟完工保险,主要承保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素导致建设施工受阻、项目延迟完工,进而造成业主预期利润、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弥补固定费用的间接经济损失。延迟完工保险主要以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形式出现,很少作为独立险种进行承保。其保险标的区别于传统工程保险标的,风险性较大,保险技术要求较高,通常会配备较为专业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同时拥有专业再保险公司支持。除了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在创新保险服务应用方面也有着较为成熟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即在于保险公司自身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能够赋予工程保险产品强大的风险管理服务功能,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全流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全过程履约风险管理服务、延迟完工保险的专业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等。保险公司通过各类保险产品风险管理服务的创新研发与广泛应用,一方面能够在现有工程管理体系之外形成全新的保险保障作用,有效应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与投资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借助专业风险管理力量进一步深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发挥市场准入筛选(保险保函或保险费率高低影响建企开展市场业务)、项目工程全过程风险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与投资风险管理)、全方位风险事后赔偿保障等重要作用。2、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才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和“三资”建设项目接触“工程保险”这一重要的现代风险管理手段。相较而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发展程度不充分,存在:险种发展不均衡,保险覆盖面窄;缺乏保险服务创新,无法进一步拓展工程保险价值;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无法快速驱动直保端工程保险业务拓展。险种发展不均衡相较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尽管建筑业市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履约、财产保障、职业责任等风险威胁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需求,但市场在产品供给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各类工程险种呈不均衡发展特点,无法形成全面有效的工程保险保障。目前,国内工程保险领域发展应用较为成熟的工程险种主要围绕在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大领域,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机械综合保险几乎是各类项目建设的必投险种,保险责任既包括对工程或机械设备本身的财产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再如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作为首个曾被《建筑法》明确要求投保的工程险种,在工程保险市场有着较为广泛的实践应用,许多地方将其视作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除了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国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延迟完工保险等工程险种的市场发展与实践应用都较为缓慢、不均衡、不充分。其中,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都是近几年国内创新引入和研发的新型工程险种,尽管有着较为强力的政策推动,但依旧受市场发展时间影响,在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职业责任保险与延迟完工保险发展更为迟缓。缺乏保险服务创新传统工程保险服务主要围绕“投保”与“理赔”两大业务端口展开,缺乏必要的现代保后风险管理服务。受限于这一点,我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以及延迟完工保险等新型工程险种在开展必要的风险管理服务时陷入发展困境:缺乏专业的工程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经验,无法为相关新型工程险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支持,影响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充分发展。除了相关险种的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不成熟的风险管理服务还影响着传统工程保险业务模式的转型发展。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业务主要以分散式、组合投保模式展开,在保险办理成本、保险合同管理、保险保障范围与风险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缺陷。CIP保险(Controlled Insurance Programs)是国际工程保险领域常见的一种工程保险模式,其并非某一具体的保险险种,而是涉及建设工程各个实施阶段、各个参与主体、各项风险因素的综合性保险保障方式,有利于降低保险办理成本,提高保险合同管理效率,扩展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但开展CIP保险模式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自身具备或能够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提供专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这成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开展CIP保险业务的主要制约条件。因此,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始终缺乏进一步参与项目工程管理的业务契机,无法发挥成熟工程保险市场多样化的保险保障作用。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工程建设活动具有投资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风险因素复杂、风险环节较多等行业特点,因此开展工程保险业务客观上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保险技术与承保能力等有着较高要求,这就需要再保险公司的业务支持。一方面,再保险业务能够有效的帮助直保公司分散业务风险,成为直保公司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另一方面,再保险公司都会对直保公司提供各种保险技术支持,帮助其制定产品定价、承保方案,提供各种专业咨询服务,进而提高直保公司的整体承保能力与管理水平。工程保险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保险领域,目前我国专业性再保险公司较少,国内工程再保险市场业务发展缓慢,大量保费流入国际市场。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一些特殊险种(如DSU延迟完工保险)无法有效顺利开展,以及一些新型工程险种(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推广应用缓慢的主要原因。对比分析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特点,进一步加速完善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对内对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条件。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和再保险方面仍面临一些发展困境,推动传统工程保险市场转型发展与国际市场对接依旧任重而道远。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摘要 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 关键词:保险业现状 发展趋势 挑战 潜力 对策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一) 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 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 (二)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 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 (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1. 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 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3. 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4. 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 5. 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6. 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7. 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 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 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 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 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二) 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 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 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 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 (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 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 (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 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 (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 (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 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 (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 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 (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 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 (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 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 参考文献:1. 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12-01 2. http://www.cnceo.com/person/show.jsp?t=692 3. 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 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 邮编:450001
工程保险产品、服务和再保险:国际市场VS国内市场-工保网国际建筑市场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迁后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项目发包与管理模式。建设活动主体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意识,基于自身受到的风险威胁与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投保要求,对于工程保险保障有着较强需求。同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基于工程保险市场需求不断研发、完善工程保险产品与保险服务,有力推动着国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1、国际工程保险产品与服务分析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建设活动主体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十分重视利用保险力量对抗各类项目风险威胁。尤其在漫长的国际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各类建设风险的认知不断加深,对特定风险的保险保障需求不断提高,逐渐催生出较为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与创新应用的保险服务。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包括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工程本身(永久或临时)、施工用料、各类工程设备、工程机器等财产在建设或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建设施工与安装期间;保险标的包括工程本身、各类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财产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业主、承包商。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保险责任都围绕员工因意外伤害风险所产生的意外医疗、伤残或死亡补偿等费用赔偿而来,但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承保的是雇主对员工的意外赔偿责任,既能补偿遭受意外伤害的员工或员工家属,也能免除或减少雇主的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试运行阶段;保险标的包括建设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伤亡等费用赔付;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人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项目工程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责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运营使用阶段,最长保险保障期限可达完工后十年之久。其中,项目完工前的各建设阶段,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要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项目完工后则提供因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保障服务。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小业主。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指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勘察、设计、施工)因工作上的疏忽和过失造成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也较长,单项工程投保方式下保险期限最长可达8年,年保方式下保险追溯期最长可达15年。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围绕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物质及第三者责任损失而来,其目的为提供相关职业人员的风险应对与赔偿能力,保障保险事故形成的经济赔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具有公共牌照的机动车辆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损害或对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伤损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同工程一切险一样,也属于融财产损失保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财产保险,保险责任既包括机动车辆自身的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工程机械保险工程机械保险,是以各类工程机械设备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的损失赔偿为保险责任的工程保险。其附加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因此其保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三部分:工程机械财产损失赔偿、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操作人员意外伤害赔偿。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指由权利人直接向保险人投保,要求保险人承保义务人的信用,如果权利人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如承包商担心业务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作为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保障业主的支付信用,一旦业主未如期支付工程款,保险公司负责对承包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保证保险,是指由义务人投保,保险人以保证人的身份为义务人提供信用担保,如果由于义务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在义务人不能补偿权利人损失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替义务人补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拥有向义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如承包商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业主保证承包商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对业主赔偿相应损失。延迟完工保险延迟完工保险,主要承保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素导致建设施工受阻、项目延迟完工,进而造成业主预期利润、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弥补固定费用的间接经济损失。延迟完工保险主要以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形式出现,很少作为独立险种进行承保。其保险标的区别于传统工程保险标的,风险性较大,保险技术要求较高,通常会配备较为专业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同时拥有专业再保险公司支持。除了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在创新保险服务应用方面也有着较为成熟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即在于保险公司自身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能够赋予工程保险产品强大的风险管理服务功能,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全流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全过程履约风险管理服务、延迟完工保险的专业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等。保险公司通过各类保险产品风险管理服务的创新研发与广泛应用,一方面能够在现有工程管理体系之外形成全新的保险保障作用,有效应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与投资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借助专业风险管理力量进一步深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发挥市场准入筛选(保险保函或保险费率高低影响建企开展市场业务)、项目工程全过程风险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与投资风险管理)、全方位风险事后赔偿保障等重要作用。2、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才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和“三资”建设项目接触“工程保险”这一重要的现代风险管理手段。相较而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发展程度不充分,存在:险种发展不均衡,保险覆盖面窄;缺乏保险服务创新,无法进一步拓展工程保险价值;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无法快速驱动直保端工程保险业务拓展。险种发展不均衡相较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尽管建筑业市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履约、财产保障、职业责任等风险威胁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需求,但市场在产品供给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各类工程险种呈不均衡发展特点,无法形成全面有效的工程保险保障。目前,国内工程保险领域发展应用较为成熟的工程险种主要围绕在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大领域,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机械综合保险几乎是各类项目建设的必投险种,保险责任既包括对工程或机械设备本身的财产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再如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作为首个曾被《建筑法》明确要求投保的工程险种,在工程保险市场有着较为广泛的实践应用,许多地方将其视作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除了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国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延迟完工保险等工程险种的市场发展与实践应用都较为缓慢、不均衡、不充分。其中,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都是近几年国内创新引入和研发的新型工程险种,尽管有着较为强力的政策推动,但依旧受市场发展时间影响,在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职业责任保险与延迟完工保险发展更为迟缓。缺乏保险服务创新传统工程保险服务主要围绕“投保”与“理赔”两大业务端口展开,缺乏必要的现代保后风险管理服务。受限于这一点,我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以及延迟完工保险等新型工程险种在开展必要的风险管理服务时陷入发展困境:缺乏专业的工程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经验,无法为相关新型工程险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支持,影响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充分发展。除了相关险种的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不成熟的风险管理服务还影响着传统工程保险业务模式的转型发展。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业务主要以分散式、组合投保模式展开,在保险办理成本、保险合同管理、保险保障范围与风险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缺陷。CIP保险(Controlled Insurance Programs)是国际工程保险领域常见的一种工程保险模式,其并非某一具体的保险险种,而是涉及建设工程各个实施阶段、各个参与主体、各项风险因素的综合性保险保障方式,有利于降低保险办理成本,提高保险合同管理效率,扩展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但开展CIP保险模式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自身具备或能够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提供专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这成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开展CIP保险业务的主要制约条件。因此,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始终缺乏进一步参与项目工程管理的业务契机,无法发挥成熟工程保险市场多样化的保险保障作用。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工程建设活动具有投资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风险因素复杂、风险环节较多等行业特点,因此开展工程保险业务客观上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保险技术与承保能力等有着较高要求,这就需要再保险公司的业务支持。一方面,再保险业务能够有效的帮助直保公司分散业务风险,成为直保公司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另一方面,再保险公司都会对直保公司提供各种保险技术支持,帮助其制定产品定价、承保方案,提供各种专业咨询服务,进而提高直保公司的整体承保能力与管理水平。工程保险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保险领域,目前我国专业性再保险公司较少,国内工程再保险市场业务发展缓慢,大量保费流入国际市场。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一些特殊险种(如DSU延迟完工保险)无法有效顺利开展,以及一些新型工程险种(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推广应用缓慢的主要原因。对比分析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特点,进一步加速完善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对内对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条件。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和再保险方面仍面临一些发展困境,推动传统工程保险市场转型发展与国际市场对接依旧任重而道远。
工程保险产品、服务和再保险:国际市场VS国内市场-工保网国际建筑市场在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迁后已形成较为成熟的项目发包与管理模式。建设活动主体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意识,基于自身受到的风险威胁与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投保要求,对于工程保险保障有着较强需求。同时,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基于工程保险市场需求不断研发、完善工程保险产品与保险服务,有力推动着国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1、国际工程保险产品与服务分析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建设活动主体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十分重视利用保险力量对抗各类项目风险威胁。尤其在漫长的国际建筑市场发展过程中,人们对于各类建设风险的认知不断加深,对特定风险的保险保障需求不断提高,逐渐催生出较为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与创新应用的保险服务。工程一切险工程一切险,包括建安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工程本身(永久或临时)、施工用料、各类工程设备、工程机器等财产在建设或安装期间,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工程一切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建设施工与安装期间;保险标的包括工程本身、各类建筑材料、机械设备等财产损失以及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业主、承包商。雇主责任险与意外伤害险雇主责任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者的保险责任都围绕员工因意外伤害风险所产生的意外医疗、伤残或死亡补偿等费用赔偿而来,但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承保的是雇主对员工的意外赔偿责任,既能补偿遭受意外伤害的员工或员工家属,也能免除或减少雇主的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期间覆盖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和试运行阶段;保险标的包括建设人员因意外伤害事故产生的医疗、伤亡等费用赔付;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人员。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项目工程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责任。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覆盖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建设阶段、运营使用阶段,最长保险保障期限可达完工后十年之久。其中,项目完工前的各建设阶段,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主要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的质量风险管理服务;项目完工后则提供因质量缺陷而产生的修复赔偿保障服务。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所涉建设活动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小业主。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是指相关建设活动主体(勘察、设计、施工)因工作上的疏忽和过失造成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间也较长,单项工程投保方式下保险期限最长可达8年,年保方式下保险追溯期最长可达15年。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围绕因保险事故造成的物质及第三者责任损失而来,其目的为提供相关职业人员的风险应对与赔偿能力,保障保险事故形成的经济赔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机动车辆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具有公共牌照的机动车辆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损害或对第三者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伤损害,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同工程一切险一样,也属于融财产损失保险与责任险为一体的综合性财产保险,保险责任既包括机动车辆自身的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工程机械保险工程机械保险,是以各类工程机械设备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中出现的损失赔偿为保险责任的工程保险。其附加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因此其保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三部分:工程机械财产损失赔偿、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赔偿、操作人员意外伤害赔偿。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信用保险,是指由权利人直接向保险人投保,要求保险人承保义务人的信用,如果权利人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人必须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如承包商担心业务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作为权利人向保险公司投保信用保险,保障业主的支付信用,一旦业主未如期支付工程款,保险公司负责对承包商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保证保险,是指由义务人投保,保险人以保证人的身份为义务人提供信用担保,如果由于义务人的行为导致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在义务人不能补偿权利人损失的情况下,由保险人代替义务人补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拥有向义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如承包商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向业主保证承包商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一旦承包商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负责对业主赔偿相应损失。延迟完工保险延迟完工保险,主要承保由于施工过程中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因素导致建设施工受阻、项目延迟完工,进而造成业主预期利润、银行贷款利息以及弥补固定费用的间接经济损失。延迟完工保险主要以工程一切险的附加险形式出现,很少作为独立险种进行承保。其保险标的区别于传统工程保险标的,风险性较大,保险技术要求较高,通常会配备较为专业的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同时拥有专业再保险公司支持。除了健全完善的工程保险产品,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在创新保险服务应用方面也有着较为成熟的发展。其主要表现即在于保险公司自身或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服务,能够赋予工程保险产品强大的风险管理服务功能,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项目全流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TIS服务)、信用保险与保证保险的全过程履约风险管理服务、延迟完工保险的专业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等。保险公司通过各类保险产品风险管理服务的创新研发与广泛应用,一方面能够在现有工程管理体系之外形成全新的保险保障作用,有效应对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与投资控制风险;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借助专业风险管理力量进一步深入参与建设工程管理,发挥市场准入筛选(保险保函或保险费率高低影响建企开展市场业务)、项目工程全过程风险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与投资风险管理)、全方位风险事后赔偿保障等重要作用。2、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我国自上世纪80年代才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和“三资”建设项目接触“工程保险”这一重要的现代风险管理手段。相较而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时间较短,发展程度不充分,存在:险种发展不均衡,保险覆盖面窄;缺乏保险服务创新,无法进一步拓展工程保险价值;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无法快速驱动直保端工程保险业务拓展。险种发展不均衡相较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整体发展时间较短,尽管建筑业市场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履约、财产保障、职业责任等风险威胁有着较强的保险保障需求,但市场在产品供给方面明显存在不足,各类工程险种呈不均衡发展特点,无法形成全面有效的工程保险保障。目前,国内工程保险领域发展应用较为成熟的工程险种主要围绕在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两大领域,如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工程机械综合保险几乎是各类项目建设的必投险种,保险责任既包括对工程或机械设备本身的财产损失赔偿也包括对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赔偿;再如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作为首个曾被《建筑法》明确要求投保的工程险种,在工程保险市场有着较为广泛的实践应用,许多地方将其视作强制险种,非投保不予以准许开工。除了综合财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国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IDI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延迟完工保险等工程险种的市场发展与实践应用都较为缓慢、不均衡、不充分。其中,如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保证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都是近几年国内创新引入和研发的新型工程险种,尽管有着较为强力的政策推动,但依旧受市场发展时间影响,在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职业责任保险与延迟完工保险发展更为迟缓。缺乏保险服务创新传统工程保险服务主要围绕“投保”与“理赔”两大业务端口展开,缺乏必要的现代保后风险管理服务。受限于这一点,我国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保证保险以及延迟完工保险等新型工程险种在开展必要的风险管理服务时陷入发展困境:缺乏专业的工程保险风险管理服务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经验,无法为相关新型工程险种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支持,影响着国内工程保险市场的快速、充分发展。除了相关险种的市场推广与实践应用,不成熟的风险管理服务还影响着传统工程保险业务模式的转型发展。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业务主要以分散式、组合投保模式展开,在保险办理成本、保险合同管理、保险保障范围与风险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缺陷。CIP保险(Controlled Insurance Programs)是国际工程保险领域常见的一种工程保险模式,其并非某一具体的保险险种,而是涉及建设工程各个实施阶段、各个参与主体、各项风险因素的综合性保险保障方式,有利于降低保险办理成本,提高保险合同管理效率,扩展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项目风险管理。但开展CIP保险模式客观上要求保险公司自身具备或能够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提供专业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这成为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开展CIP保险业务的主要制约条件。因此,由于缺乏必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服务,保险公司始终缺乏进一步参与项目工程管理的业务契机,无法发挥成熟工程保险市场多样化的保险保障作用。再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工程建设活动具有投资资金大、建设周期长、管理难度大、风险因素复杂、风险环节较多等行业特点,因此开展工程保险业务客观上对保险公司的产品定价、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保险技术与承保能力等有着较高要求,这就需要再保险公司的业务支持。一方面,再保险业务能够有效的帮助直保公司分散业务风险,成为直保公司的重要风险管理工具;另一方面,再保险公司都会对直保公司提供各种保险技术支持,帮助其制定产品定价、承保方案,提供各种专业咨询服务,进而提高直保公司的整体承保能力与管理水平。工程保险属于专业性较强的保险领域,目前我国专业性再保险公司较少,国内工程再保险市场业务发展缓慢,大量保费流入国际市场。这也是造成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一些特殊险种(如DSU延迟完工保险)无法有效顺利开展,以及一些新型工程险种(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推广应用缓慢的主要原因。对比分析国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特点,进一步加速完善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发展,是实现我国建筑业对内对外发展战略的重要保障条件。目前,国内工程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和再保险方面仍面临一些发展困境,推动传统工程保险市场转型发展与国际市场对接依旧任重而道远。

关注保险行业市场动态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模式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二、委托授权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三、拟定投保方案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四、询价及报价分析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保险费、免赔额、主要条款等)、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如限制条款、免赔额等),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五、办理投保手续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客户的书面确认应特别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严格、全面履行了保险的告知义务。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送交保单时应附上书面通知,提醒客户留意保单免责条款、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程序。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客户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3、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咨询或疑难问题。4、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一旦发现对保险金额或投保标的的风险构成影响,及时告知客户,建议采取应对措施。5、关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果承保公司偿付能力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客户。七、协助索赔1、在接到客户出险报案后,尽快与承保公司取得联络,同时建议客户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控制损失。必要时派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帮助客户做好索赔的准备工作,协助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及时送交保险公司。2、与承保公司、保险公估方(如有保险公估机构参与的话)保持沟通,协助客户解决索赔的疑难问题,争取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八、续保安排于保单到期日45天前,向客户提交上一保险周期保单执行及理赔情况的总结报告,根据客户的续保要求,拟订续保方案,在取得客户的续保确认后,向承保公司发出续保出单通知,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出具续保单,核对无误后送交客户,同时,告知客户及时履行交费义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模式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1、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所属行业等。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包括:保险标的的基本情况、所属行业风险状况、投保期间、在保状况等。2、根据客户的基本情况,对其面临的风险进行初步分析,并对风险加以区分,确定保险需求,向客户提交保险建议书。二、委托授权1、接受客户正式委托前,向客户如实告知业务范围、权利义务、工作流程、解释保险经纪工作的服务内容、自身资质、经纪费收取方式等事项。2、取得客户的授权委托书、与客户签订保险经纪服务协议书,明确保险经纪服务的标的、服务范围、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明确客户有义务根据保险经纪工作的需要全面、真实的提供相关资料。三、拟定投保方案1、详细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通过适当的问卷调查或实地勘查,分析客户面临的各种风险,帮助客户对风险进行识别,并对其项目风险做出评价,向客户提供专业意见。2、根据保险项目的风险特征、客户需求,以项目获得最充分保障为目的,向客户提供相关的风险转移建议,量身拟定合适的投保方案。四、询价及报价分析1、将经客户认可的保险方案和相关的核保资料以询价书或招标文件等书面形式发至相关保险公司询价。2、在得到保险公司报价后,立即对相关保险公司的报价条件(保险费、免赔额、主要条款等)、偿付能力、理赔权限、服务承诺、理赔人员的服务水平及赔付效率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向客户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推荐合适的承保公司。3、如果保险公司的报价有附加条件(如限制条款、免赔额等),或报价的承保范围不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应特别提醒客户。五、办理投保手续1、客户确定最终投保方案及保险公司后,本公司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并向选定的保险公司发出书面的出单通知。客户的书面确认应特别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严格、全面履行了保险的告知义务。2、督促承保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保险单或暂保确认,在取得承保公司的保险单文件后,需仔细核对保单内容,确保保单内容与客户的书面确认完全相符。3、留存保险单复印件,将保险单正本文件及时送交客户,并做好签收手续。送交保单时应附上书面通知,提醒客户留意保单免责条款、被保险人义务及索赔程序。4、根据保险单规定的保险费支付条件,及时向客户发出书面的保险费支付通知书,提醒客户履行缴费义务,以免影响保单效力。5、客户缴纳保费后,应及时划拨,从保险公司取得保费发票交予客户,并复印留档。六、保险期内日常服务1、在保险单生效后三十天内,向客户提交客户服务手册。2、定期回访客户,向客户了解保险标的最新状况,一旦发现与保险相关的变动时,应马上提醒客户,协商解决的办法。如确定有对保单做出修订的必要,应根据客户的书面通知,以书面方式通知承保公司出具批单,对保单内容做出修正或增减。3、与客户保持沟通,及时解答客户的咨询或疑难问题。4、密切关注保险市场动态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一旦发现对保险金额或投保标的的风险构成影响,及时告知客户,建议采取应对措施。5、关注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如果承保公司偿付能力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客户。七、协助索赔1、在接到客户出险报案后,尽快与承保公司取得联络,同时建议客户及时采取施救措施控制损失。必要时派遣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帮助客户做好索赔的准备工作,协助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报告,及时送交保险公司。2、与承保公司、保险公估方(如有保险公估机构参与的话)保持沟通,协助客户解决索赔的疑难问题,争取得到公正、合理、及时的赔偿。八、续保安排于保单到期日45天前,向客户提交上一保险周期保单执行及理赔情况的总结报告,根据客户的续保要求,拟订续保方案,在取得客户的续保确认后,向承保公司发出续保出单通知,督促承保公司及时出具续保单,核对无误后送交客户,同时,告知客户及时履行交费义务。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以下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疫情加速互联网保险转化率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保险业不断创新销售渠道,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保险产品,并根据监管要求积极调整和规范发展。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696.3亿元,占行业总保费的6.35%,较2018年有所增长。注:外圈为2019年,内圈为2018年。结合疫情情况分析来看,根据复旦大学联合腾讯微保发布的《后疫情时期中国保险需求的18大发现》显示,2020年疫情之前,互联网保险转化率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73%;疫情期间,互联网保险转化率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232%。可以预见,此次疫情将会不断促进保险也从线下业务向线上业务转移布局,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将成大势所趋综合前文来看,我国保险行业线下销售模式依然主流方式,对各大保险企业来说是核心竞争资源,但经过此次疫情之后,保险行业的消费行为将会逐渐走向线上化,主要是由于线上交易的接触度小且方便快捷,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行业的交易模式向线上化转变并不意味着放弃线下资源,而是要促进线下线上资源相互融合,简化保险销售、理赔等流程,为客户提供更高的服务。此外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形态将会进一步创新,以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最后随着我国互联网、5G等技术的高速发展,险企也将不断布局数据化运营,提高运营效率。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众安在线(06060.HK)、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人寿(601628)、中国太保(601601)等。本文核心数据: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市场份额、互联网人身险渠道结构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中资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共有61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中资公司40家,外资公司21家。从规模保费情况来看,2020年中资公司市场份额达84.2%,外资公司市场份额为15.8%。中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依然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中邮人寿占据互联网人身险第一从具体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看,2020年中邮人寿市场占有率暂居第一,达到18%,排名第二的是国华人寿,占比为12.4%,建信人寿排名第三,市占率为10.5%。保险公司官网自营占比上升互联网保险主要的销售渠道包括官网自营渠道和其他渠道,其他渠道包括第三方保险平台、保险中介公司等。从趋势上来看,其他渠道占比呈现下降趋势,官网自营渠道占比逐渐提升。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超其他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自身渠道建设,提升官网等自营渠道的流量是关键。从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流量排名看,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远高于其他保险公司。但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20年流量排名前2的平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较2019年仍出现官网流量下降的趋势。人寿保险占据半壁江山,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双双提升从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看,人寿保险依然占据主要半壁江山,占比超55%。其次是年金险,占比达到23.2%,较2019年提升4%。排名第三的健康险占比达17.8%,较2019年提升5%。医疗保险是健康险中主力险种健康险作为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连续6年实现稳定增长,2020年实现规模保费374.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58.8%。从互联网健康险的产品结构看,报销型医疗险占比最高达到61.1%,其次是重疾险,占比超过23%,防癌险占比达到5.5%排名第三。综上所述,中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市场份额领先。从企业竞争格局看,中邮人寿拔得头筹。中国互联网人身险销售以非官网渠道为主,但是官网渠道占比提升,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官网流量已有一定的积累。从险种看,人寿保险占领半壁江山,年金险、健康险占比提升,报销型医疗险是健康险中的主要产品。

——以下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疫情加速互联网保险转化率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保险业不断创新销售渠道,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发新型保险产品,并根据监管要求积极调整和规范发展。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696.3亿元,占行业总保费的6.35%,较2018年有所增长。注:外圈为2019年,内圈为2018年。结合疫情情况分析来看,根据复旦大学联合腾讯微保发布的《后疫情时期中国保险需求的18大发现》显示,2020年疫情之前,互联网保险转化率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73%;疫情期间,互联网保险转化率较去年同期平均增长232%。可以预见,此次疫情将会不断促进保险也从线下业务向线上业务转移布局,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将成大势所趋综合前文来看,我国保险行业线下销售模式依然主流方式,对各大保险企业来说是核心竞争资源,但经过此次疫情之后,保险行业的消费行为将会逐渐走向线上化,主要是由于线上交易的接触度小且方便快捷,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行业的交易模式向线上化转变并不意味着放弃线下资源,而是要促进线下线上资源相互融合,简化保险销售、理赔等流程,为客户提供更高的服务。此外保险公司的相关产品形态将会进一步创新,以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最后随着我国互联网、5G等技术的高速发展,险企也将不断布局数据化运营,提高运营效率。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众安在线(06060.HK)、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人寿(601628)、中国太保(601601)等。本文核心数据: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市场份额、互联网人身险渠道结构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中资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共有61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中资公司40家,外资公司21家。从规模保费情况来看,2020年中资公司市场份额达84.2%,外资公司市场份额为15.8%。中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依然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中邮人寿占据互联网人身险第一从具体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看,2020年中邮人寿市场占有率暂居第一,达到18%,排名第二的是国华人寿,占比为12.4%,建信人寿排名第三,市占率为10.5%。保险公司官网自营占比上升互联网保险主要的销售渠道包括官网自营渠道和其他渠道,其他渠道包括第三方保险平台、保险中介公司等。从趋势上来看,其他渠道占比呈现下降趋势,官网自营渠道占比逐渐提升。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超其他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自身渠道建设,提升官网等自营渠道的流量是关键。从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流量排名看,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远高于其他保险公司。但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20年流量排名前2的平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较2019年仍出现官网流量下降的趋势。人寿保险占据半壁江山,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双双提升从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看,人寿保险依然占据主要半壁江山,占比超55%。其次是年金险,占比达到23.2%,较2019年提升4%。排名第三的健康险占比达17.8%,较2019年提升5%。医疗保险是健康险中主力险种健康险作为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连续6年实现稳定增长,2020年实现规模保费374.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58.8%。从互联网健康险的产品结构看,报销型医疗险占比最高达到61.1%,其次是重疾险,占比超过23%,防癌险占比达到5.5%排名第三。综上所述,中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市场份额领先。从企业竞争格局看,中邮人寿拔得头筹。中国互联网人身险销售以非官网渠道为主,但是官网渠道占比提升,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官网流量已有一定的积累。从险种看,人寿保险占领半壁江山,年金险、健康险占比提升,报销型医疗险是健康险中的主要产品。
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中国保险业现状与发展前景的分析本文已作为国际经济学作业上交至导师处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摘要纵观我国保险业20多年的发展,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就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发展趋势和前景作出分析,同时提出加入WTO后应采取的对策。关键词:保险业现状发展趋势挑战潜力对策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保险业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一)中国保险业在开放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一系列成果1、业务快速发展。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中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2003年保费总收入达到3880.4亿元,比上年增长27.1%,相当于1999年的2.8倍;保险业总资产达到91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1.5%;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到8739亿元,比上年增长51.4%。2003年保险密度为287.44元(即每个公民的平均保费),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截至2003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61家,其中中资保险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37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保险中介机构705家,其中保险代理公司507家,保险经纪公司115家,保险公估公司83家,保险从业人员达到150万人。3、体制改革进展顺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等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分别设立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把保险资金实行了专业化管理和集中统一运用。在探索保险资金管理改革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4、法律法规初步完善。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5、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中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加强了保险业监管的制度建设。(二)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0%左右。而我国2000年的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中国的107倍,日本是中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2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1.保险市场体系化。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中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2.经营业务专业化。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3.市场竞争有序化。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代理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中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4.保险产品品格化。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5.保险制度创新化。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6.经营管理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7.行业发展国际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8.从业人员专业化。在国内外同行竞争的背景下,客观上对保险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商业保险公司将更加重视人才的培养,既要培养适应国内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保师、核赔师、精算师、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精通国际保险惯例、参与国际保险市场竞争的外向型的人才。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加入WTO后,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同时中国保险业自身又存在巨大的潜力。(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1、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2、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3、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4、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二)从影响保险业的发展的诸因素看,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存在巨大的潜力1、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2、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在当代世界经济活动中,保险业越来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保险业在经济结构中所占的比重将日益增加。保险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市场潜力和生存空间,实现保险业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的转化。3、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范围呈日趋增长和扩大的趋势。各种意外事故屡屡发生,天灾人祸不期而至,这就为拓展保险业的发展提供了充分的依据,为保险人员推销保险,开拓业务活动创造了有利的客观条件,为保险业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三、中国加入WTO后保险业的对策面对中国保险业与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及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我们应考虑以下对策:(一)加快对内开放保险市场的步伐,提高民族保险业的竞争力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有两大特征,一是封闭,二是垄断。针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加快对国内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尽快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的保险机制,打破封闭垄断的市场格局,放开内资保险市场,大胆的让现有保险公司都加入竞争行列,实现保险市场的充分有序竞争,并充分发展。(二)国家对保险业应实行低税政策,进一步壮大民族保险业实力。我国现行的保险公司税收标准是按照保费收入每年上缴8%的营业税、33%的所得税和15%的调节税。我国财政对保险公司实行揽底课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责任准备金的积累,从而影响保险偿付能力的提高。此外,政策给予外资保险公司超过国民待遇的某些政策,也会使中外保险公司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以上都需要国家从政策上予以探讨研究。(三)改革我国国内资保险公司的保险经营体制和管理体制,尽快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我国保险业产生于计划经济时代,现在内资保险公司在人事、财务等的管理上基本是旧的管理体制。由于体制僵化、待遇低,人才的使用,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还不能与外资公司相比。因此要通过改革,克服内资保险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引进先进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使内资公司尽快提高企业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与此同时,要尽快健全和发展有利于内资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资本市场和证券市场,拓宽国内保险业经营渠道,壮大内资公司资本实力,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内资保险公司改革的同时,使之在公司结构和保险业务运作上尽快的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竞争。(四)在竞争日益国际化的保险市场上,我国保险业要想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要真正培育出具有雄厚实力和国家知名度的民族保险公司,内资保险公司必须转变经营观念,树立效益成本的经营思想,建立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的内控机制,特别对承保质量、管理效率、防范风险能力、规范操作的程序等,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变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苦练内功,提高风险管理及技术水平。要转变单一的经营模式为多种形式的营销模式,以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探索多种形式的营销手段。要学习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办惯例,侧重培育中介机构和利用中介机构展业。以提高保险服务质量为手段,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此外,国家应从政策上对民族保险公司进行扶持,在来源配置上实行倾斜政策,增强其综合实力。(五)积极开展保险科技创新活动,全面快速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险技术创新是就保险业的业务经营上,所进行的种种富于开拓性、创造性的变革。主要包括险种创新、营销方式创新、服务项目创新等多方面。保险技术创新有利于缩小民族保险业与国际保险市场的差距,带动保险业迅速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使我们在未来的保险市场中居于相对有利的地位。目前,就险种创新而言,我们要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全力开拓新险种。如分红保险、变额保险、单一疾病和特定疾病保险。其次,就营销方式而言,可以学习借鉴外国保险业的经营经验,结合我们自身情况,大力发展新的营销手段和方式,尽早为开展网络保险做好铺垫。将发展网上保险作为21世纪的战略举措,为占领网上市场做好积极铺垫。(六)加快培育高素质的人才未来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民族保险业除了要注意筑巢引凤,通过尊重、优待政策来吸引人才外,更需要全方位加快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与此同时,要注意培育企业文化的氛围,创造和谐宽松、团结向上的环境,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防止人才流失。(七)完善保险法规,强化市场监督保证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做到监督的全程化、动态化、持续化。同时,要加快制定入前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修改和完善《保险法》,对内外保险公司应实行统一监督,在监督目标、指标、手段上应避免双重标准,切实有发挥国家保险监督的职能作用。参考文献:1.乔桂明:《中国保险业发展战略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12-012.3.魏华林、俞自由、郭杨: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及其监管。《保险研究》,1998(7)、(8)、(9)作者地址: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2004级经济学类邮编:450001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互联网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众安在线(06060.HK)、中国平安(601318)、中国人寿(601628)、中国太保(601601)等。本文核心数据: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市场份额、互联网人身险渠道结构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中资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计,2020年共有61家人身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中中资公司40家,外资公司21家。从规模保费情况来看,2020年中资公司市场份额达84.2%,外资公司市场份额为15.8%。中资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依然占据主导地位。2020年中邮人寿占据互联网人身险第一从具体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看,2020年中邮人寿市场占有率暂居第一,达到18%,排名第二的是国华人寿,占比为12.4%,建信人寿排名第三,市占率为10.5%。保险公司官网自营占比上升互联网保险主要的销售渠道包括官网自营渠道和其他渠道,其他渠道包括第三方保险平台、保险中介公司等。从趋势上来看,其他渠道占比呈现下降趋势,官网自营渠道占比逐渐提升。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超其他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越来越重视自身渠道建设,提升官网等自营渠道的流量是关键。从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流量排名看,平安人寿官网流量远远高于其他保险公司。但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2020年流量排名前2的平安人寿和太平洋人寿较2019年仍出现官网流量下降的趋势。人寿保险占据半壁江山,年金险和健康险占比双双提升从互联网人身险产品结构看,人寿保险依然占据主要半壁江山,占比超55%。其次是年金险,占比达到23.2%,较2019年提升4%。排名第三的健康险占比达17.8%,较2019年提升5%。医疗保险是健康险中主力险种健康险作为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连续6年实现稳定增长,2020年实现规模保费374.8亿元,较2019年同比增长58.8%。从互联网健康险的产品结构看,报销型医疗险占比最高达到61.1%,其次是重疾险,占比超过23%,防癌险占比达到5.5%排名第三。综上所述,中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互联网人身险市场中市场份额领先。从企业竞争格局看,中邮人寿拔得头筹。中国互联网人身险销售以非官网渠道为主,但是官网渠道占比提升,平安人寿等保险公司官网流量已有一定的积累。从险种看,人寿保险占领半壁江山,年金险、健康险占比提升,报销型医疗险是健康险中的主要产品。

财产保险最新行业动态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90亿元.90%。寿险新单期缴原保险保费收入2027.81%。寿险业务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上升6.07%;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262,主要来源於新单业务同比增长39,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59、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于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明确行业协会等组织法律地位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主要有业务和资金管制放松,同比增长23.80%.41%.74%.80亿元、明确融资工具使用、股市波动增加,在这四大宏观因素的影响下的中国保险行业也正在经历和适应着新的行业竞争形式以及新的机遇和挑战。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前瞻研究分析认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同比增长44、完善和放松中介监管,占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6,2015前三季度保险行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040.52亿元。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777。同时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65%,未来行业发展将向互联网方向发展,同比增长19,同比增长11.49%,较去年同期上升0.63亿元,增长较为明显.54%、保险行业监管新政频出、人民币汇率调整。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调控下分业经营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保险是什么行业: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即可实现长期发展,持续...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目前职业的发展趋势呈现什么特点_百度学术: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行业在社会发展中...了花少量投入,保证家庭财务和成员的生命财产.....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哪些: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如下:一、定价不足风险:二、承保质量低风险:三、理赔制度管控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中国国内银行与财产保险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桂林产业结构是什么:对桂林市第三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对桂林市第三产业内部结构进行分析,揭示出桂林市第三...财产保险的发展:目前,财产保险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考查,还是从业务规模、险种结构等方面衡量,其发展的总体水...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有哪些?:保险经营思想的基本特征表现如下:1、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90亿元.90%。寿险新单期缴原保险保费收入2027.81%。寿险业务快速增长,较去年同期上升6.07%;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6262,主要来源於新单业务同比增长39,占寿险保费收入的比例为59、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于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明确行业协会等组织法律地位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修改内容主要有业务和资金管制放松,同比增长23.80%.41%.74%.80亿元、明确融资工具使用、股市波动增加,在这四大宏观因素的影响下的中国保险行业也正在经历和适应着新的行业竞争形式以及新的机遇和挑战。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财产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前瞻研究分析认为、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同比增长44、完善和放松中介监管,占新单原保险保费收入的26,2015前三季度保险行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040.52亿元。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2777。同时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放缓.65%,未来行业发展将向互联网方向发展,同比增长19,同比增长11.49%,较去年同期上升0.63亿元,增长较为明显.54%、保险行业监管新政频出、人民币汇率调整。我国财产保险行业发展在政府和市场的调控下分业经营财产保险行业呈现何种竞争结构,其发展趋势是什么: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保险是什么行业:形成一个稳固的三角形结构,即可实现长期发展,持续...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目前职业的发展趋势呈现什么特点_百度学术: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行业在社会发展中...了花少量投入,保证家庭财务和成员的生命财产.....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哪些:财产保险行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包括如下:一、定价不足风险:二、承保质量低风险:三、理赔制度管控不...中国保险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中国国内银行与财产保险合作的未来发展趋势:保险深度为3.33%,中国保险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按业务性质分,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桂林产业结构是什么:对桂林市第三产业结构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通过对桂林市第三产业内部结构进行分析,揭示出桂林市第三...财产保险的发展:目前,财产保险无论从保险密度、保险深度等指标考查,还是从业务规模、险种结构等方面衡量,其发展的总体水...保险公司经营的特征有哪些?:保险经营思想的基本特征表现如下:1、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安排保险经营活动;

中国保险业发展状况及其原因分析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4、市场竞争不充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中国平安(601318.SH)、中国太保(601601.SH)、新华保险(601336.SH)、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人保(601319.SH)等。本文核心数据: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蚂蚁相互宝参与者结构、发展规模,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情况1、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2018年10月,蚂蚁集团与信美人寿联合推出了“相互保”,两个月后,蚂蚁集团宣布“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期间,信美人寿退出,相互宝由此前的联合运营转为独立经营。这意味着,相互宝没有了保险公司承保,而仅仅是由蚂蚁集团发起的互助组织。至2021年底,相互宝公告表示,互助计划将于1月28日停止运行。公告之日起,成员不再参与互助分摊。关停前确诊的患病成员,依旧可发起互助申请,互助金将由相互宝平台承担。2、蚂蚁相互宝发展情况根据公开数据显示,相互宝自2018年上线,在一年时间里规模快速增长超过1亿人,以90后、80后为主力军,且近三分之一的成员来自农村和县域,近6成成员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但过去一年,受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相互宝和其他网络互助计划的运行都经历了震荡。从最新公示分摊的信息看,目前相互宝的成员规模近7500万人,累计完成71期互助,救助超过17.9万名患病成员。3、互联网保险行业增速放缓作为近两年才兴起的新型医疗保障模式,网络互助虽然为普通居民提供了一种额外的健康保障选项,但也曾暴露出骗保等问题,管理漏洞依然存在。从2021年初开始,美团互助、水滴互助、轻松互助等10家互助平台陆续宣布关停。相互宝是最后一家宣布关停的大型网络互助平台。纵观保险业务公司数量发展情况,2012-2016年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起国家调控政策趋严,互联网保险企业数量出现下降,随后呈现波动变化。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一共有134家,其中参与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为61家,参与互联网财产险的公司为73家。2020年,受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从规模保费增速情况看,40家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其中民生保险和信泰人寿增幅最大。综合上述,网络互助在国内有实验、探索的性质,但相比之下,监管明确、运营更成熟的商业保险是用户更好的选择。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4、市场竞争不充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中国平安(601318.SH)、中国太保(601601.SH)、新华保险(601336.SH)、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人保(601319.SH)等。本文核心数据: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蚂蚁相互宝参与者结构、发展规模,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情况1、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2018年10月,蚂蚁集团与信美人寿联合推出了“相互保”,两个月后,蚂蚁集团宣布“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期间,信美人寿退出,相互宝由此前的联合运营转为独立经营。这意味着,相互宝没有了保险公司承保,而仅仅是由蚂蚁集团发起的互助组织。至2021年底,相互宝公告表示,互助计划将于1月28日停止运行。公告之日起,成员不再参与互助分摊。关停前确诊的患病成员,依旧可发起互助申请,互助金将由相互宝平台承担。2、蚂蚁相互宝发展情况根据公开数据显示,相互宝自2018年上线,在一年时间里规模快速增长超过1亿人,以90后、80后为主力军,且近三分之一的成员来自农村和县域,近6成成员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但过去一年,受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相互宝和其他网络互助计划的运行都经历了震荡。从最新公示分摊的信息看,目前相互宝的成员规模近7500万人,累计完成71期互助,救助超过17.9万名患病成员。3、互联网保险行业增速放缓作为近两年才兴起的新型医疗保障模式,网络互助虽然为普通居民提供了一种额外的健康保障选项,但也曾暴露出骗保等问题,管理漏洞依然存在。从2021年初开始,美团互助、水滴互助、轻松互助等10家互助平台陆续宣布关停。相互宝是最后一家宣布关停的大型网络互助平台。纵观保险业务公司数量发展情况,2012-2016年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起国家调控政策趋严,互联网保险企业数量出现下降,随后呈现波动变化。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一共有134家,其中参与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为61家,参与互联网财产险的公司为73家。2020年,受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从规模保费增速情况看,40家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其中民生保险和信泰人寿增幅最大。综合上述,网络互助在国内有实验、探索的性质,但相比之下,监管明确、运营更成熟的商业保险是用户更好的选择。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保险行业主要上市公司:中国平安(601318.SH)、中国太保(601601.SH)、新华保险(601336.SH)、中国人寿(601628.SH)、中国人保(601319.SH)等。本文核心数据: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蚂蚁相互宝参与者结构、发展规模,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情况1、蚂蚁相互宝发展历程2018年10月,蚂蚁集团与信美人寿联合推出了“相互保”,两个月后,蚂蚁集团宣布“相互保”更名为“相互宝”。期间,信美人寿退出,相互宝由此前的联合运营转为独立经营。这意味着,相互宝没有了保险公司承保,而仅仅是由蚂蚁集团发起的互助组织。至2021年底,相互宝公告表示,互助计划将于1月28日停止运行。公告之日起,成员不再参与互助分摊。关停前确诊的患病成员,依旧可发起互助申请,互助金将由相互宝平台承担。2、蚂蚁相互宝发展情况根据公开数据显示,相互宝自2018年上线,在一年时间里规模快速增长超过1亿人,以90后、80后为主力军,且近三分之一的成员来自农村和县域,近6成成员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但过去一年,受行业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相互宝和其他网络互助计划的运行都经历了震荡。从最新公示分摊的信息看,目前相互宝的成员规模近7500万人,累计完成71期互助,救助超过17.9万名患病成员。3、互联网保险行业增速放缓作为近两年才兴起的新型医疗保障模式,网络互助虽然为普通居民提供了一种额外的健康保障选项,但也曾暴露出骗保等问题,管理漏洞依然存在。从2021年初开始,美团互助、水滴互助、轻松互助等10家互助平台陆续宣布关停。相互宝是最后一家宣布关停的大型网络互助平台。纵观保险业务公司数量发展情况,2012-2016年中国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企业数量呈快速增长趋势,2017年起国家调控政策趋严,互联网保险企业数量出现下降,随后呈现波动变化。2020年互联网保险公司一共有134家,其中参与互联网人身险公司为61家,参与互联网财产险的公司为73家。2020年,受疫情以及车险综改、意外险改革、信用保证保险新规等监管因素综合影响,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保费收入797.95亿元,同比下降4.85%,低于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9个百分点;互联网财产保险累计承保保单数量279.51亿件,同比下降0.92%。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从规模保费增速情况看,40家人身险公司规模保费实现不同程度正增长,其中民生保险和信泰人寿增幅最大。综合上述,网络互助在国内有实验、探索的性质,但相比之下,监管明确、运营更成熟的商业保险是用户更好的选择。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商业模式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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